小物心事.壹

筷子


每位皆生而平等,
並不背負著任何代表吉凶的字句。

隨機地被抽出的兩人,
開始機械式的接吻,分開,接吻。

洗淨雙唇後回到池裡,

期待下回的短暫戀愛。


橡皮筋

一圈一圈,纏繞。

用扭曲的自己,
束縛著他人的自由。

崩斷時是解脫,
也是死亡。

花瓶

來來去去,
邂逅那些美得不只是像花的。

比想像中專情,
同時間內只與一束戀愛。

從含苞待放到凋謝腐爛,

重覆被插入同樣的輪迴。

(keep reading...)

哭泣,壹

處心積慮,

打翻,
盛著淚水的容器。

為了是要填滿已有漏洞的心。

(keep reading...)

哭泣,零

她站在橋上,滴出一條條河,

匯流到大海,

每朵浪花都拍擊出他的名字。

(keep reading...)

時間.零

拉下時間的窗簾,

阻絕來自未來的光線,

對著過去的影子,
懺悔。

(keep reading...)

Amazing, George Michael



喜歡的歌曲太多了,不過第一首我想選的是George Michael的"Amazing"。

原因其實無它,剛好它長年佔據了我ipod裡my fav的第一名,播放次數也是名列前茅。這首歌曲收錄在名叫Patiece的專輯裡。

George Michael 一直都是我很喜歡的歌手,也是英國很出名的藝人,
我猜想他的地位是很崇高的。
在我的心目中,他跟Elton John是同等級的。
1. 他們都是老大哥級的人物了。
2. 他們都是gay。

不過我喜歡george多很多,大概是因為他看起來比較MAN && 我聽他的歌比較多吧。

第一次知道這個傢伙,是從OLDER這張專輯,當時我才高一。那時在channel V(沒錯,這個頻道已經很久了,還沒有黑澀會妹妹這種東西),強打的track是fast love。我整個覺得他超酷,mv拍的很前衛又有科技感,歌詞也是非常的,恩,"放浪不羈",又超出了社會倫理(他當時就已經出櫃囉。)忘了是哪一個國內的歌手也摹仿他拍了一個類似的MV,但質感還是有差。


說到GeorgeMichael,就不能不提到"Jesus to a child" 這首超級經典的歌曲(我自己說的啦!)。這是在夜深人靜時獨自一個人接著耳機聽會感到很悲傷的音樂(相信我,這樣的歌不多了),要不是我實在是不清楚它歌詞想表達些甚麼我一定好好地來介紹它。

回到OLDER這張專輯,當時它被翻譯為歷久彌堅,我認為翻的相當不錯。其實以翻譯的水準來說,像是patience,神來一筆變成了屏息以待,真的很厲害。一些Hollywood的片子到國內來,除了特定的什麼魔鬼系列,終極系列的,其他大部分都還過的去。
(但是還是要罵一下,王牌冤家,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是誰翻的?? 這可是大導演Michel Gondry的名作耶,不是Jim Carrey演的就是笑片,就要加王牌好麼? 看過這部片子的人,再回頭看片名應該會啼笑皆非吧)。

之後又有一張被翻成,給下一個太平盛世的溫柔,Songs from the Last Century。義大利作家卡爾維諾有本書,叫做給下一輪太平盛世的備忘錄Lezzioni Americane (Six Memos for the Next Millennium)。誰抄誰的我就不清楚了,不過還是很浪漫,不是嗎?

中間George有稍稍沉寂了一下,接著回到舞台上跟whitney houston合唱了一首If I told you that,兩個加起來應該快120歲(當時)的老人合唱了這首很輕快的歌曲,也短暫的佔據了Billboard的排行榜。


既然聊了那麼多George Michael,我們就撘個順風車提一下Darren Hayes吧。

Darren Hayes被譽為下一個George Michael,無論是唱腔還是陰柔的曲風,雖然它遠在南半球的澳洲,但還是常常拿來跟"老"前輩比較。不過我想是因為他也"疑似"同志的原因。

如果看到這你還不清楚Darren Hayes是哪位(這很正常),那我想你再怎麼樣也應該要聽過Savege Garden的I want you跟truely,madly,deeply吧。這些可是紅極一時的歌曲,然後Darren呢,就是主唱。他也是我相當喜愛的歌手之一,希望之後能有機會介紹他跟他的專輯(幾乎每首都好聽,很難得)。

嗯嗯,
以上是一些我對George Michael的想法,全都是雜七雜八的東西。

終於要說到這首歌了,(糟糕!!我已經沒什麼好寫的了@@)

一開始就是女聲的back ground vocal 漸漸地將旋律帶入,再來,就是george那招牌富有節奏感的嗓音,接管了整首歌曲及貫穿其中的旋律。

歌詞很簡單,都是很直接的,沒有什麼晦澀的用語。
節錄最讓我喜歡的一段(也許在之後的每篇音樂介紹裡都會有這個固定單元。哈!!如果還有之後的話)


Tell me, I guess that cupid was in disguise,
That day you walked in and changed my life,
I think it's amazing,
I think you're amazing...


這也揭露了歌名的由來。

我不會提太多有關專業的音樂的部分,只提我的想法,什麼唱腔啦,key啦,節奏,我都不太懂。我只能也只想描述這首歌給我的感覺,這也是我的初衷。


秋天的午後,
推開某個尚未到營業時間的酒館,深棕色木製有彈簧的板門,夕陽從門口打進來,恰好是背光,看不到進門者的臉,三兩張椅子倒掛在桌上,吧台前的高腳椅似乎還掛著昨夜的宿醉... and the music starts...


近年來似乎較少聽到有關喬治叔的消息了,
很懷念他,如果這時候的他再出新專輯,我深信那一定是將紅酒泡在生命年輪裡用雪茄燻過般溫柔醇厚的聲音,

最後,附上AmazingJesusToAChild的連結當作分享。



(keep reading...)

Different Seasons, Stephen King


因為常聽到作者的大名,且也看過了幾部因他的小說而改編的電影,並不多加思考就購買了此書,也以很快的速度讀完。感想是,並不那麼有趣。不可否認地,作者的想像力及思考的深度超越了常人,營造懸疑的氣氛也確實挑動了讀者的好奇心,但對我來說,那並不是文學。



通篇讀來的感受像是報章雜誌的筆觸,使用了大量的口語(通常是一些比較低俗的對話)及美國人才會知道的小故事或俗諺。但我必須稱讚,譯者的水準很高,使我讀起來並不覺得十分生硬或晦澀。

此書收錄了四則史蒂芬金的中篇小說,在此不多贅述,可以去書店裡翻翻它的序,裡面寫的很清楚。當然,我最喜歡的還是第一篇,完全是因為看過那部膾炙人口的經典,刺激1995,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中文翻譯的片名我實在想不透,但要是直翻成鯊堡救贖好像也無法引起觀眾的興趣)。嗯,很遺憾的是,我認為電影拍的比較好(這種例子不多見,馬上闖進我腦裡的另一個是阿甘正傳,搬上大銀幕之後實在比原著好上太多。有趣的是書裡的阿甘還上了太空呢。又非常巧合地,這兩部片剛好在當年的Oscar Award上對決,結果是由愛跑步的阿甘勝出,委屈Tim Robbins了。但在IMDB上,刺激1995的評價始終佔據在排行榜的第一名,竟然有著平均將近9.2的高分,看看第二,三名就知道冠軍有多利害,IMDB Top 250)。

okay,扯遠了,但以第一次切入史蒂芬金的人來說,這四個中篇應該算是非主流。眾所週知作者是以靈異跟驚悚起家的,其大部分的作品也都是如此。但他自己也坦承,在這個集子裡,並不是他慣常說的那些鬼怪奇談,而是一些跟人性,懷疑與恐懼,希望與信賴有關的故事。但我前面說過了,這並不是文學。作者想要探討更為深度的議題,而過度操弄了文字上的技巧。道德經裡說:"大音希聲大象無形",字裡行間有著過多刻意營造的字句,並留下太明顯的釜鑽刻鑿的痕跡。

史蒂芬金是個說故事的高手,也是個很優秀的匠人,以其每部作品的賣座,甚至可以說是美國的國民作家(哈哈,把日本人愛用的詞搬過來了)。可惜的是,就算是松本清張或甚至是現在的宮部美幸,也永遠不可能到達像川端康成或三島由紀夫那樣的地位,同理,史蒂芬金在文壇上的影響力離馬克吐溫都還有一大段路,更別提福克納或海明威了(這裡只是個比喻)。所以,就算作者早已在奇幻小說界所受到了眾多肯定(Hugo awards, Lucas Awards, and World Fantasy Awards),代表正統的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National Book Foundation,也從不曾正眼看過他,它的作品連入圍過都沒有(作者本人可是很傷心的)。總算,2003年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好不容易頒給它個終身成就獎,這在美國文學界造成大轟動,褒貶者皆有之(似以貶者居多),但我們從這裡就可以知道,史蒂芬金及其作品是被如何地看待的。


說到記者似的報導口吻,我不禁想像所謂的(美國)記者在創作時的樣子。

一台打字機答答作響,梳弄著紙張發出清脆的機械音,很有韻律地從左邊移到右邊,然後到底時啪地一聲,再跳到最左來。桌前的人嘴角上刁著煙,寫到酣處時,煙灰幾乎是要掉不掉似的。此時一定有杯冷掉的咖啡,身上穿的應是漿過的襯衫,但衣領的部分有些泛黃,雙肩上掛著吊帶直拉到腰際,但因駝著背打字所以顯得鬆垮。房間的角落有支衣帽架,最上面掛頂貝雷帽。Well,這就是我想像中的那些筆鋒凌厲尖銳的記者們在寫作時的景象(不知道有沒有人懂我在描述些什麼)。

我所讀過的美國作家不多,剛剛提的三位都是人人耳熟能詳的。很巧,他們都是記者出身。就算如此。在我心中,史蒂芬金也沒佔到前面的名次。海明威的老人與海給了童年的我很大的陰影,當時腦裡想著:這老傢伙說了那麼多,到底想表達些什麼阿!?不過我很愛的馬奎斯卻把他當成神在崇拜。無獨有偶地,我很喜歡的村上春樹也愛極了帶著濃濃爵士風味的費茲傑羅,甚至在挪威的森林裡寫到,"能夠讀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那麼多次的人,就值得跟他交個朋友"!? 不就是個超級大好人的故事麼~ 也許是因為翻譯的太老派(不好意思喬治高老先生,雖然您已經仙去,沒有絲毫貶低你的意思,大家都認為你的譯本是市面上最好的版本),讓我難以領略費氏的文字魅力,我想我應該會找本原文的來好好傾慕一下評論家所說的"如詩般的小說吧"。

喔~ 我怎麼扯到那麼遠來!!(my bad habit~)。快拉回來到四季奇譚上。最後,舉個例子來說,就算Agatha Christie的每個故事的確讓人嘆為觀止,但說真的,當你已經知道了東方快車謀殺案,或是童謠謀殺案的兇手是誰了,你還會想再看第二次嗎?四季奇譚也給了我一樣的經驗。sorry,可能我並非偵探或懸疑小說迷吧,海賊王我也都快會背了,但還是會想收藏。

maybe i just knock the wrong door.

p.s.通篇是一個自我中心偏執狂的意見,但,讀書心得不就是如此嗎。

心得同步刊載於aNobii

(keep reading...)

something that you just can't share

有些東西,你就是無法與人分享,
你必須自行咀嚼品嚐,
然後消化。
最多最多,你所能做的,就是告訴別人你的感受,
不管是透過言語文字肢體眼神。
但絕大多數的時候,都是徒勞無功。

原因很簡單,
連你自己都無法複製某件事物所帶來的第一次的感動的時候,
該怎麼告訴別人呢?
你能確定那就是你想告訴的嗎?
你能確定你想告訴的能了解嗎?


〈說話課〉by 夏宇

有些人永遠不可能跟他說話,
有些人只說一些話,
有些人可能比一些還多,
另一些極少極少的,
也許只有一個,
可以說許多許多。

那說了許多的說了又說又說還說,
那說一些的不曾再說,
比一些多的也只是比一些多,
那永遠永遠不說的,
始終始終,
永遠始終永遠不能,

這一切,
不如不說。



那麼,那些無法被分享的事物是哪些呢?
以我來說,是音樂,書籍,及電影。應該說是,所有非因理性所製造出來的產物,人類都無法與另外一個個體分享。

物理上有測不準原理,觀察者會干擾到被觀察的,使得一切的本質及所謂的真實永遠不可能被忠實地完全無誤地呈現。

既然如此,我們如何能定義什麼叫做事物的本質與真實呢?
我們如何能大言不慚的說,it's real!!

我們的心靈也是如此,也許那只是惠施式的真實。

這篇文章是個楔子,提醒自己在還能夠感受的時候,將當下的感覺態度,紀錄下來。(這也是我最怕失去的能力之一)
作為一個分享,一個標記。更重要的,與以後的自己分享。

生命是由無限多個片段組合成的,其間重要的並不是厚度,而是濃度,及其所演變的過程。若是能夠在某件事影響或感動時(got moved,我很喜歡這個英文單字,表示你的心被移動了)留下標記,那就成為了生命的軌跡,這些軌跡就是記憶的切片,在你腦海裡泛著琥珀色的光。

說了那麼多,你了解了嗎?

那就開始吧...


(keep reading...)

贅字連篇

一些用重複的詞句來表達似是而非的言論。
just what the "paradox" means...



所謂的鑽石,就是得先在別人的眼裡成為鑽石然後才能成為鑽石的,
類似命運之類的東西。

他所能想像到最悲傷的事,是在她最所感到最悲傷的事裡,
沒有他。







To be Continued...

(keep reading...)